| 1 |  | 一:「法律越保護,外送員下場越慘」但反過來想,如果法律不保護,外送員的下場就比較好嗎?
現在的狀況就是法律幾乎沒介入,結果平台想怎麼改制度就怎麼改,風險全丟給外送員。
所以到頭來,我們還是需要某種形式的強制規範,不管是由政府還是工會提出,說回來這仍然是法律問題。
二:德國的准勞工制度還在摸索,但這並不代表它不行。德國正在嘗試找出雇傭與承攬的第三條路。
每一個新的法律制度一開始都會有漏洞——這不是「失敗」,而是「過程」。
如果一個制度一開始遇到問題就被拿來當「反例」,那我們永遠都只能回到舊制度,永遠沒有進步。
所以說「德國這條路走不通」的說法,其實只是忽略了改革需要時間的現實。
三:法律的彈性與保障之間的平衡是可以設計與調整的,現在我們知道德國外包的問題,那麼就不能讓外包公司完全零成本零責任。
大可以規定外包公司必須購買能夠保證發薪水的商業保險,商業保險是提高一部分成本,但如果連這種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也資格開什麼公司。
這只是舉例,我只是要說這是設計與監管的問題,不是法律越保護越慘的問題。
四:在台灣,工會並不盛行,勞工保護本身就很有限。
如果連法律的嘗試都要被說成「沒有意義」或「越保護越慘」,
那台灣的勞工其實就毫無保障可言。這個影片有誘導性。 | 2025-11-13 0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