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天使-r5d 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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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東森新聞 CH51 1 影片有留言,共 0 則與回應 1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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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泛白 有 4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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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胖哥-b2b 應該要叭一段旋律過去嘲諷😂2025-06-15 01:29:18
2依據中華民國(台灣)現行法律,國軍是否可以進入民宅救援,需視情況而定,主要依據如下: 1. 災害防救法 當發生重大災害(如地震、火災、水災等)時,依《災害防救法》第36條,軍方可受命支援救災行動。若為救助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有時可依法進入民宅實施必要的救援行動。 2. 憲法與人權保障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人民住宅自由與隱私受法律保障。國軍或其他公權力機關若非依法,原則上不得任意進入私人住宅。但若為避免急迫危害(如人命救援),依比例原則,得有例外。 3. 刑事訴訟法與警察職權行使法 一般而言,非災害狀況下,如非經法院許可或緊急狀況,軍方無權任意進入民宅。刑事案件主要由警察或司法單位負責。 4. 戰時或緊急命令 若進入「戰時狀態」或發布「緊急命令」,相關規範可能會有特別授權,包括國軍執行治安維持或民防任務時的進入權。 --- 簡單結論: 平時國軍無權隨意進入民宅。但遇有災害救援、急難救助或經合法授權時,國軍可依法進入民宅執行救援。此類行動必須符合法律授權與必要性原則。 如果需要,我可以幫你查具體條文或整理更詳細的法律依據!2025-07-14 23:21:53
3阿北瘦的好多歐😭2025-09-08 17:31:56
4原來是向習大大看齊啊 不說我還以為戰術車上站著是中共領導人😅2025-11-01 12:18:36
5有一說一 本人有轉發至藍綠白支持者一起的群組,反應都一致覺得好像還好 藍支持者表示:有道理啊,本來就是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執行 綠支持者表示:今天換誰上來都是寫行政院發阿,不然寫誰發,錢是行政單位的欸 時代力量支持者表示:首先本來就是行政院發 其次普發一萬叫什麼功勞 藍白也只是嘴砲通過法條而已 行政院基層公務員架設網站設計系統的功勞你是一點沒看到 最後有這筆錢你不如拿去你填勞健保 P.S.最後身為白陣營的我本人想表示我覺得備註還是寫政府發還比較好,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以上各陣營支持者對話來自於DC群組鍵政大舞台2025-11-12 22: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