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格 的留言

留言時間

留言頻道

  1. 不禮貌鄉民團 7 影片有留言,共 7 則與回應 0 則
  2. 匯流新聞網CNEWS 3 影片有留言,共 3 則與回應 0 則
  3. 街頭有派對【民調大對決】 2 影片有留言,共 2 則與回應 0 則
  4. udn video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1 則
  5. NOWnews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6. Bit King比特王出任務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7. 嗡嗡小蔥花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留言標籤

  1. 泛白 有 14 則留言
  2. 泛藍 有 2 則留言


排名影片內容時間
1真的是有夠不要臉的東西2025-05-12 09:31:25
2這是三讀的法案,跟借錢的舉例完全不一樣,大法官要這樣把自己的中立性丟掉真的可憐2025-05-13 19:33:38
3好可怕,只要大內宣做得好 人民就看不出來2025-05-15 19:55:53
4京華城*「基本容積率」560(商三): 柯文哲就任以來一直堅持基本容積率為392,但監察院持續駁回並在107年確定為560 京華城改建前原本的容積729% 就被柯市府刪除,若要圖利 柯不會刪除更高的保障容積729%..更不可能有週刊所說109年朱亞虎為了560向李文宗說7人給了210萬的事情 560確定是107年的事情,中間相隔2年 且朱亞虎雖認行賄,但卻是說是自己因為被羈押才以為自己行賄,前面否認行賄否認近十次,檢察官卻沒寫入筆錄證據 朱更是說自己是揣測,猜測沈柯兩人有談論京華城,北檢用這等證據羈押柯文哲,沈慶京等人簡直讓人不忍直視 「20%獎勵容積率」560×0.2=112 此在在都市計畫法上限20%內 560+112=672(柯市府時期到672%並非840%) 原本京華城保障容積率不用多花錢就可得到729,但柯只給到672還要求京華城以利民條件交換獎勵容積,所以柯文哲明顯沒有圖利京華城意圖 *「30%移轉容積率」560×0.3=168 可合法用錢買,在柯任內尚未申請轉移 容積率30%,所以柯文哲說不知道 672+168加總後容積率是840%是沒錯 此案京華城用自己的錢、自己的地 往上蓋商城,沒花到納稅錢、沒用市府的地,不存在市民損失 *獎勵容積率可由市長自由裁量 如高雄國賓,柯卻交給一群專業市民組成的「都委會」,開了無數公開透明的審議會,多數認同,並和都發局形成共識決一致達成了這個利益全體市民的結果,且有辦公展期間可受大眾公評。 *京華城的獎勵容積"不是都更獎勵",而是根據"都市計畫法 第24、25條規定"的「地主得自擬細部計劃申請容積」京華城20%容積獎勵:4%要求設計頂級綠建築+8%要求設計頂級智慧建築+8%要求負責建造鄰近街廓通道」捐錢、捐地興建公園、停車場、人行陸橋⋯. 4%+8%+8%這三項所得20%容積率都使京華城多付出了成本,不是沒有代價的獎勵,是讓利於民條件(市容先進新穎、公設便民、使蕭條商圈復甦、稅收增加)換取的"往上蓋樓層的獎勵",並非土地地面橫向擴充,市民沒有損失2025-05-16 18:50:06
5現在是用霸凌恐嚇方式逼迫別人認莫須有的罪嗎2025-06-16 11:07:52
6一個色彩綠到發亮,噁心的側翼媒體好意思說別人,呵2025-07-04 21:46:20
7笑笑地跟他們說,我很愛台灣啦2025-07-07 01:47:27
8怕被發現基礎建設都在亂做啊2025-07-12 09:28:37
92025年 #國防預算歷年編最高_歷年刪最少 2018年:編列3278億 刪減46.9億 2019年:編列3460億 刪減55.7億 2020年:編列3580億 刪減68.1億 2021年:編列3668億 刪減50.2億 2022年:編列3726億 刪減50.3億 2023年:編列4150億 刪減58.9億 2024年:編列4405億 刪減61億 2025年:編列4760億 刪減46.8億 比去年多300億欸..2025-07-27 10:11:25
10光芹姐別太難過,有些人就是覺得利益被影響就在亂開砲抹黑2025-07-29 13:24:18
11什麼時候開始講中國是不行的? 去中國賺錢需要偷偷摸摸的嗎? 難道我們不是在好好生活 意識形態不要這樣進入腦袋裏吧 我們又沒有對不起台灣 我們愛台灣,但不需要像偽君子般遮遮掩掩的去中國 我們大大方方說我們是台灣人 我們也大大方方的說中國給我們是互相尊重 為什麼需要跟假台獨的民進黨一樣,嘴巴抗中私下賺紅錢 一般民眾需要這樣嗎?2025-07-30 19:17:23
12京華城容積的故事 主要是京華城30年前有捐地30%給政府 捐地後當時政府的交換條件就是給他 改地目+保障12萬坪容積(約678%) 後來因為京華城的動線不大好,人潮荒廢, 京華城想改建,但如上述 京華城捐地 30% 剩下的 70% 的土地按照商三的容積率 560% 去開發,但是關鍵在計算粗容積率時,是按照原本的地塊面積去計算的,也就是說將樓地板面積平均分配到 捐地前的地塊後,粗容積率就變成 70% × 560% = 392% 郝龍斌市府時期與柯第一任時期 容積率 392% 就是京華城的基準容積。 但是京華城不肯,這樣改建太吃虧了 12萬坪改建剩不到8萬坪,大概是砍了1/3多,捐地出去,結果被這樣搞,京華城改建才會拖延多年也持續陳情到監察院 (一般改建案大約有15%左右的獎勵容積) 到2017年,監察院定調基礎容積560% 但京華城還是繼續想爭取原本捐地的保障容積12萬坪 中間上訴走法院程序,印像是沒走完 不過台北市都委會也駁回了12萬坪保障容積,並不影響後續 (有些黨側翼會說市府跟京華城打官司贏了卻撤回,其實就是這條,根本沒差) 後續就用監察院糾正的560%基礎容積為依據 大約2020年京華城申請「自提都市計畫法」改建案 請注意是都市計畫法24條,不是都更條例,跟都更沒有關係 都市計畫法 容積獎勵20%在別的縣市也是有案件這樣走的,網軍提都更是在混淆是非, 比較扯的是連檢調都在說都更,但卻又說自己不是都更專業,而我們看 5/29證人邵琇佩的證詞就知道京華城所用法源是都市計畫法24條,適法性並無問題 更稱沒有來自柯文哲市長的指示與壓力 7/8證人此案技正-胡方瓊質疑檢察官筆錄不是她回答的意思,更喊絕對合法 7/15證人張立立證稱京華城案送都委會合法,也曾專案會議提出他案來佐證京華城適用細部計畫取容積 7/22證人楊智盛(現任都發局總工程司) 「不管是送公展,送研議,都沒有違背法令」 8/7證人李德全 「京華城可以走土管條例,也可以用都市計畫法,兩種途徑都合法」 林洲民的證詞也說過都市計畫法可以給容積 而他說京華城違法,主要他說的是不能給都更獎勵,這應該屬於認知誤區,因為他也說根本沒看過京華城計畫(主要是時間上,林洲民2018年於北市府解任,根本沒參與京華城會議) 還在說京華城使用都更條例的 以及跳針柯文哲推責的 對案件可能資訊不多,或只看綠營媒體 合法性,上面說了 京華城自提都市計畫法申請,合其法規 別的縣市走都市計畫也給過20%容積 有個獎勵項目還叫時程獎勵 印象是2年內拿到建照就給你容積 這點知道就已經蠻清楚了 順帶一提 此案最主要的貪污1500萬疑點很多 Excel前後幾行都是政治獻金 就中間這行1500被說貪污,光經手人就很怪,數位足跡的證據鏈還被法庭破壞了 再也無法確認此硬碟從柯家出來後有沒有被動過手腳 而我疑問的是,請問誰貪汙的錢會把他跟政治獻金的帳給記在一起? 找不到數位金流,說橘子扛著現金過台日海關這麼奇特的運輸資金方式?X光機照到直接就被抓了好嗎~ 至於推責 說民眾黨為了保住柯文哲把責任往彭身上推 那我們再看論點錯誤的地方 請問 此案送進都委會研議,主持人是彭副市長 一切都由專業的都委會眾議決討論合不合法,可行不可行 檢調羈押人調查了快一年 有任何證據說柯文哲干涉都委會討論或要都委會給予多少的容積嗎? 沒有 那跟柯文哲有什麼關系? 這是程序上本來就是這樣 一直說別人有罪的,民進黨與檢調 羈押別人出事了 馬上用網軍推責任的,也是民進黨 今天如果是柯文哲推責任了 彭副市長收到噩耗,震驚當下的態度是什麼 他喊的是 「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 「我怎麼會生在這樣的國家」 這樣還能混淆是非說柯文哲推責任,真的是指鹿為馬F2025-08-24 02:20:12
13司法追殺開始了2025-08-25 17:42:06
14京華城容積的故事,只希望社會看清迫害真相 主要是京華城30年前有捐地30%給政府 捐地後當時政府的交換條件就是給他 改地目+保障12萬坪容積(約678%) 後來因為京華城的動線不大好,人潮荒廢, 京華城想改建,但如上述 京華城捐地 30% 剩下的 70% 的土地按照商三的容積率 560% 去開發,但是關鍵在計算粗容積率時,是按照原本的地塊面積去計算的,也就是說將樓地板面積平均分配到 捐地前的地塊後,粗容積率就變成 70% × 560% = 392% 郝龍斌市府時期與柯第一任時期 容積率 392% 就是京華城的基準容積。 但是京華城不肯,這樣改建太吃虧了 12萬坪改建剩不到8萬坪,大概是砍了1/3多,捐地出去,結果被這樣搞,京華城改建才會拖延多年也持續陳情到監察院 (一般改建案大約有15%左右的獎勵容積) 到2017年,監察院定調基礎容積560% 但京華城還是繼續想爭取原本捐地的保障容積12萬坪 中間上訴走法院程序,印像是沒走完 不過台北市都委會也駁回了12萬坪保障容積,並不影響後續 (有些黨側翼會說市府跟京華城打官司贏了卻撤回,其實就是這條,根本沒差) 後續就用監察院糾正的560%基礎容積為依據 大約2020年京華城申請「自提都市計畫法」改建案 請注意是都市計畫法24條,不是都更條例,跟都更沒有關係 都市計畫法 容積獎勵20%在別的縣市也是有案件這樣走的,網軍提都更是在混淆是非, 比較扯的是連檢調都在說都更,但卻又說自己不是都更專業,而我們看 5/29證人邵琇佩的證詞就知道京華城所用法源是都市計畫法24條,適法性並無問題 更稱沒有來自柯文哲市長的指示與壓力 7/8證人此案技正-胡方瓊質疑檢察官筆錄不是她回答的意思,更喊絕對合法 7/15證人張立立證稱京華城案送都委會合法,也曾專案會議提出他案來佐證京華城適用細部計畫取容積 7/22證人楊智盛(現任都發局總工程司) 「不管是送公展,送研議,都沒有違背法令」 8/7證人李德全 「京華城可以走土管條例,也可以用都市計畫法,兩種途徑都合法」 林洲民的證詞也說過都市計畫法可以給容積 而他說京華城違法,主要他說的是不能給都更獎勵,這應該屬於認知誤區,因為他也說根本沒看過京華城計畫(主要是時間上,林洲民2018年於北市府解任,根本沒參與京華城會議) 還在說京華城使用都更條例的 以及跳針柯文哲推責的 對案件可能資訊不多,或只看綠營媒體 合法性,上面說了 京華城自提都市計畫法申請,合其法規 別的縣市走都市計畫也給過20%容積 有個獎勵項目還叫時程獎勵 印象是2年內拿到建照就給你容積 這點知道就已經蠻清楚了 順帶一提 此案最主要的貪污1500萬疑點很多 Excel前後幾行都是政治獻金 就中間這行1500被說貪污,光經手人就很怪,數位足跡的證據鏈還被法庭破壞了 再也無法確認此硬碟從柯家出來後有沒有被動過手腳 而我疑問的是,請問誰貪汙的錢會把他跟政治獻金的帳給記在一起? 找不到數位金流,說橘子扛著現金過台日海關這麼奇特的運輸資金方式?X光機照到直接就被抓了好嗎~ 至於推責 說民眾黨為了保住柯文哲把責任往彭身上推 那我們再看論點錯誤的地方 請問 此案送進都委會研議,主持人是彭副市長 一切都由專業的都委會眾議決討論合不合法,可行不可行 檢調羈押人調查了快一年 有任何證據說柯文哲干涉都委會討論或要都委會給予多少的容積嗎? 沒有 那跟柯文哲有什麼關系? 這是程序上本來就是這樣 一直說別人有罪的,民進黨與檢調 羈押別人出事了 馬上用網軍推責任的,也是民進黨 今天如果是柯文哲推責任了 彭副市長收到噩耗,震驚當下的態度是什麼 他喊的是 「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 「我怎麼會生在這樣的國家」 這樣還能混淆是非說柯文哲推責任,真的是指鹿為馬2025-09-08 19:32:10
15字數限制 補個小內容 地目變更商三就是560%容積 但是後續的市府將捐出去的地拿來除粗容積得到392%容積才比較奇怪 這算是法規bug,主因是捐地是當時的市府額外要求的 就像你捐錢給別人在別人帳戶 但是計算財產卻算在你身上這樣 其實當初還是扁市府要求京華城捐地的 主要是台北市隨時間發展擴大,地區東擴 當時的扁市府提出工業區退出台北市政策 這塊地本來京華城要建工業大樓 (當時已申請建照) 但配合市府地目變更來說也不算差 意外的是當時扁市府額外要求捐地 這點是沒有法令依據的,但地目變更商三,京華城也不算虧,所以當時京華城配合市府捐地,不過京華城同意之餘,除地目變更外,要求外加保障12萬地坪(因商三為560%基礎容積,+保障地坪後為678%) 但這個沒法令的要求捐地,讓後續的市府沒有法源,造成京華城全台灣最奇怪的容積計算 京華城最終在1997年完成捐地,捐出了基地約2400坪的土地,作為市民大道和八德路口復盛公園與地下停車場的用地 這樣看下來,再去看原本的故事 可能會比較清楚 張立立證明 #京華城送都委會過程合法,他曾在京華城專案小組會議提出另外兩個案例包含 #市民大道鐵路地下化 、 #捷運東延段 兩個基地,也都是透過細部計畫取得容積獎勵,完全打臉檢察官一直以來堅持的「京華城是中華民國史上透過都計法細部計畫取得容積獎勵的唯一特例」。也正是因為張立立拿出實例舉證,讓都委會委員不再有適法性疑慮,轉而討論 #公益性、 #對價性 是否足夠等問題。2025-09-08 19:32:16
16北檢查不查阿2025-10-30 17:59:11
17感謝團長的努力2025-11-08 09: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