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16:53 問了一個問題,然後說別人剛剛有回答過,是在問? | 2025-04-17 00:24:55 |
| 2 |  | 16:04 這些女的好容易惱羞哦!怎麼回事? | 2025-04-17 00:23:36 |
| 3 |  | 9:47 臺北市議員作為地方民意代表,其職權範圍主要聚焦於監督臺北市政府(如市政預算、施政質詢),但若涉及中央層級(如法律、國家政策、跨區域事務)的問題,仍可透過以下方式向中央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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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理依據與實際運作
- 《地方制度法》規範:
地方議員的法定職權以「地方自治事項」為主(如臺北市交通、教育),但若議題涉及中央權責(如國防、外交、高速公路建設),議員可透過間接管道表達意見,但無強制約束力。
- 政治實務中的溝通途徑:
- 個人管道:議員以「個人身分」聯繫中央部會或立委,請求協調(例如:爭取中央補助地方建設)。
- 議會決議:臺北市議會通過「建議案」或「聲明」,由市政府轉呈中央參考(如疫情期間爭取疫苗分配)。
- 政黨協調:若議員所屬政黨同時執政中央,可透過黨內機制間接影響政策(例如:民進黨籍議員向行政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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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具體案例與限制
- 成功案例:
- 臺北市議員曾聯合要求中央「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爭取更多統籌分配款。
- 針對捷運延伸線等跨縣市建設,議員透過議會提案,由市政府向中央爭取預算。
- 限制與挑戰:
- 無直接權限:中央部會依法無義務回應地方議員,最終決策權在行政院或立法院。
- 政治因素:若地方政府與中央分屬不同政黨,可能降低溝通效率(例如:柯文哲市府時期與中央的互動爭議)。
結論
臺北市議員**能**向中央反映問題,但效果取決於議題性質與政治環境。重大跨區域議題需結合地方政府、立委等多方力量才能有效推進。
真心想改有心想改就會採取各種方式,何必替自己找藉口? | 2025-04-17 00:17:30 |
| 4 |  | 0:55 「講了很具體的東西」是主觀吧?說了一句打臉自己的話這邏輯是要怎麼質詢 | 2025-04-16 23:58:03 |
| 5 |  | 真的可憐耶高嘉瑜 | 2025-07-20 10:33:17 |
| 6 |  | 好大的官威噢 | 2025-07-26 12:24:56 |
| 7 |  | 一人電爆青青團,這下瘀青可大囉😮可憐的青青們 | 2025-11-10 08:29:47 |
| 8 |  | 為什麼是美國來規劃?因為台灣這些佔在臺上的高官都不知道怎麼規劃,能力不足以至於無力禦敵,僅能將其國土交於能拿出條件交換的國家。畢竟總統已經說明要拿出條件來跟台灣交換,而美國就有這樣的誠意,用紙上談兵來證明如何禦敵,不像對岸中共只會派戰機、國艦用實力及實際的行動意圖彰顯其保衛國家的實力,實則連美國都不敢多吭幾聲。咱們應該多支持紙上談兵,積極推動這種先將錢撥給美國,待新軍火研究成功後就能拿到舊款軍火的前衛愛國護國政策! | 2025-11-10 08:1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