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台灣用的是具有民主價值的乾淨媒, 吸久了大概就可以升天了... | 2025-05-22 13:10:08 |
| 2 |  | 土地不是自己的, 僅有地上物權, 在土地被建商買走的那一刻就該準備走人了( 再不然就是28戶團結起來一起抵制 ) , 剩下2~3戶不同意, 又沒有背景, 怎麼辦? 法律不會幫忙的, 毀損罪就是賠錢, 建商就是打定主意用賠錢的方式來逼你走(用賠的說不定還賠的更少) | 2025-05-24 23:08:39 |
| 3 |  | 台灣一直都在學對岸...爛尾爛尾...(連政客也跟著學...唉... | 2025-05-31 00:52:44 |
| 4 |  | 廁所居然有門!! | 2025-06-11 00:10:53 |
| 5 |  | 最後那一幕的黃字, 其實搭配上當事人先前說話的畫面會更有力 (沒有特別在注意的人會不曉得最後那些黃字指什麼) | 2025-06-15 18:25:40 |
| 6 |  | 志祺我現在也沒在看了, 不過我相信他們一定不缺我一個觀眾 | 2025-07-24 07:46:43 |
| 7 |  | 政府有作為, 檢查官客觀中立的話, 需要透過將事件公開, 讓全民公審嗎, 這種事到最後往往都是男生依然活的好好的, 而女生則會被用特殊眼光來看待 | 2025-09-06 19:55:40 |
| 8 |  | 公開這種事所需要的勇氣, 不是普通的大呀 | 2025-09-06 19:58:54 |
| 9 |  | 何謂勞動, 就是要工作呀, 你休假了, 那就是不勞動了呀, ......................................我已經不知道該講什麼了 | 2025-10-13 03:58:15 |
| 10 |  | 變成民營... (是暗指民進黨經營, 所以簡稱民營嗎?) | 2025-10-16 20:08:58 |
| 11 |  | 17分33秒, 其實我不認同這樣的心態 (工作人員就是做事的人, 他們認罪是因為被告知其行為觸法, 不認罪就是面臨更重的罪), 把同樣的情況可以套用在 自嘲自己貪污466元的公衛文(有關注新聞的都知道是什麼情況), 再套用在目前其他案件, 像是柯P案, 第一時間會認罪的人, 不都是因為被告知觸法, 然後因為怕事, 不得不認罪嗎?, 或許有些人是真的有罪, 但更多是被迫有罪的, 不應該把工作人員的認罪拿來做為判定依據 | 2025-10-26 16:20:59 |
| 12 |  | 你怎麼知道的!?? (完全沒有否認資料是假的) | 2025-10-30 19:3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