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关于两岸问题我是这么推理的台湾
1943《开罗宣言》宣称其要交还台湾➡️国民党军事接管台湾➡️日本放弃台湾主权但没有表示交还中国
中华民国溃退台湾➡️《中日和约》没有承认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主权➡️联大2758号决议逐出中华民国代表意味着在国际法上其正式从“合法政府”变为“残存政府”➡️因为其并非新国家,这是宪法所限制的“一中原则”(领土未经决议不得变更)
因此台湾未定?➡️可能,但无法执行,因为《联合国宪章》➡️“台湾民族自决”理论上可行,但受托管理事会规则限制➡️因为限制,台湾治理当局必须将台湾地区托管给联合国会员国➡️各方无法接受且不承认
台湾在国际法上缺乏国家地位➡️若台湾未定论成立➡️中华民国政府不代表台湾,作为非法政府无法作为台湾国家主体➡️若未定论不成立(认为开罗宣言有法律效益)➡️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仍然是中国残存政府➡️承认中华民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国家极少➡️无力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重要的是,其仍没有“独立台湾”的国际法地位
所以我认为目前来说台湾没有任何可以接受的方式能在“符合国际法”的情况下宣布“独立”或以“中华民国”为名成立以台湾为独立主体的“国家”,因为代价过于高昂。
大家觉得有没有问题..?可以评论一下 | 2025-11-06 17:1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