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indking 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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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禮貌鄉民團 9 影片有留言,共 9 則與回應 0 則
  2. Bit King比特王出任務 7 影片有留言,共 7 則與回應 0 則
  3. 監督GOGO 3 影片有留言,共 3 則與回應 0 則
  4. 品觀點 2 影片有留言,共 2 則與回應 0 則
  5. 中天新聞 2 影片有留言,共 2 則與回應 0 則
  6. 中天電視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7. 民正言順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8. TVBS選新聞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9. 匯流新聞網CNEWS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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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泛藍 有 17 則留言
  2. 泛白 有 17 則留言
  3. 中國立場 有 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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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做自己要擔....潛台詞:你沒本事搓圓仔沒本是操控,所以你活該~~2025-05-09 11:49:40
2青鳥這些人就喜歡被賣還幫人數錢,你能說什麼....2025-05-12 12:32:11
3龍鳳寓意:在傳統文化中,「龍」象徵男性、權威或祥瑞,「鳳」象徵女性、高貴或美好。「一龍二鳳」可能隱喻「一男二女」的組合,可能引申為: 婚姻關係:暗指古代一夫多妻制(如一名男性與兩名女性的家庭結構),但需注意此為過時觀念。 團隊或合作:象徵力量(龍)與智慧/輔助(雙鳳)的結合,如文學或遊戲中的角色配置。 這三位是夫妻關係?團隊或合作關係?我不能理解思想是有多骯髒才會去聯想到這是物化女性???2025-05-16 09:12:11
4爛到只剩表決了嗎?不然勒?不表決要怎樣?現在自己是少數就開始說表決是爛方法??通通聽民進黨的嗎?還是有更好的方式?覺得爛提一個更好的方法啊!!!真的只能說台灣爛到只剩無思淆這種立委了嗎?看看你自己到底再說什麼....2025-05-21 11:18:07
5法律保障所有人的『生命財產權益』,這基礎是建立這個人沒有造成其他人『生命財產權益』的損失前提下的....簡單來說欠錢還錢、殺人償命這問題到底在爭論什麼?這些法律人真的完全不懂人心所想的公道正義嗎?當一個法律人可以為了任何利益可以出賣這一點認知時,他就已經不再適任這個身分了...在過去這叫做貪官污吏、狗官,他們在做的事叫做草菅人命~2025-05-23 11:59:54
6我也想理解為何殺人犯變成特權人士?這個族群反而可以任意操弄他人生死?那是不是任何人缺錢都可以接這門生意,反正不用付出生命代價,幹一票後先弄個精神病證明,先弄個無罪護身符,真被判了也不會死刑,最多判個無期表現好一點搞不好還能出來繼續接單...2025-05-27 11:36:18
7要個請假記錄跟派車單要2個禮拜??這就是台灣效率嗎?2025-06-03 11:40:04
8司法院評估「法庭直播」每年約需 600 億元新台幣的估算方式,主要來自以下兩部分試算(2017年統計資料): 📌 1. 硬體設備:自建直播專用系統 全台事實審法院(含高院、地院及簡易庭)共有 598 間法庭。 若各法庭自行安裝直播硬體系統,每間估計需花費 74萬6,560元,總計約 4.5億元(不含人力維護成本) 📌 2. 若採租用設備直播:按次計費 假設租用直播設備,每次開庭成本約 10萬3,351元。 2017年事實審開庭共 57萬4,029次。 總成本 = 10.3351萬元 × 574,029次 ≈ 593.3億元/年 即使將多件案件合併於同日同法庭直播,也只能稍微降低頻次,但總成本仍是百億元級。 資料來源:ChatGPT2025-06-12 09:36:32
9利益唄!綠色風氣就是這樣,誰動我蛋糕我就跟誰翻臉,難怪大罷免明知會被質疑吃相難看卻還會有31:0這數字...2025-06-13 10:21:53
10吳思瑤生於臺北縣,輔仁大學日語系畢業 臺大政治系碩士(在職專班),目前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化資產與藝術創新博士班就讀。 我其實很好奇她是用什麼資歷當上司法法制委員的?她有這專業嗎?難怪被質疑是用哪一條當依據卻什麼都回答不出來....2025-06-17 08:54:37
11大家都知道??吃瓜幾十年我怎麼不知道有這麼一說?現在妳出事了『大家都知道的說法』就莫名其妙出現了??同樣是藝人出身,高委員是怎樣的表現,你萬老師又是什麼樣的水準?人家是真正問政,妳呢?也是問政,高委員問的是政策優劣,妳萬老師問的是政治馬屁....2025-06-25 08:45:38
12很焦慮?焦慮失敗表現不好,沒辦法變成林九萬??沒辦法像李彥秀移民去美國,我們賴總統一家還在美國耶!!!來個說法吧!!現在太多年輕人都想吃綠飯....2025-06-27 13:33:24
13一天到晚熬嗚熬嗚?好好的人要學狗叫??急著表明認證自己是狗??拜託~別糟蹋狗,寫這跟表演這玩意的智商連狗都不如....2025-07-10 09:32:18
14果然青鳥眾看起來就是那副鳥樣?拍人時:我們在蒐證!被拍時:我有允許你拍我?果然~~青......鳥素質,有口皆碑~~~~2025-07-15 08:46:29
15現在又變同胞了???2025-07-16 11:49:43
16說的最中肯的一句話:要去做~~什麼都不做只下結論,結果結論還違背世界潮流,這樣的嘴砲政府有啥用??2025-08-19 16:50:40
17為什麼綠營都是這麼腦殘的東西?蠢到連作秀都不會是為什麼?2025-08-20 15:57:32
18我們真的還需要這樣的媒體嗎?還需要這樣的媒體人嗎?媒體人公開干涉他人的言論自由,這樣的媒體道德在哪裡?2025-09-04 10:22:12
19不論是誰的錯,老師是教職者,你可以分享自己的判斷,但必須有憑有據,如果只是把自己不完善的片段訊息直接告訴學生,這樣的老師的確不適任,因為他沒有師德.....2025-10-08 08:39:03
20以下為AI查詢結果...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或脅迫。 單純拍攝不構成。除非拍攝者以暴力(如衝撞車隊)或恐嚇的方式妨礙維安人員。 第136條 聚眾妨害公務罪:公然聚眾(聚集三人以上)犯第135條之罪(施強暴脅迫)。 單純拍攝不構成。除非聚集多數人,並以強暴脅迫的方式妨礙公務。 第138條 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的文書、圖畫、物品(例如:警車、路障、管制標示等)。 單純拍攝不構成。除非拍攝者同時破壞了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的物品。 第140條 侮辱公務員罪: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 單純拍攝不構成。除非拍攝者同時對執勤中的維安人員(公務員)有侮辱的言語或行為。 第141條 損壞公共場所文告罪: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共場所之文告。 單純拍攝不構成。除非拍攝者同時破壞了政府在公共場所張貼的公告或文告。2025-10-14 14:48:16
21不太能理解這記者的思維邏輯?被採訪者要求改善採訪方式,妳叫人辭職?為什麼不是妳辭職?懂什麼叫做尊重嗎?要不你乾脆要被採訪者隨身帶監視器讓妳24H監控好了,反正不聽妳的都要辭職才不會被妳騷擾不是嗎?三民自就是三民自.....2025-10-17 08:58:23
22人家舉證說明了,有疑問就告就查2025-10-31 09:07:31
23聽話有錢啊!!!牠有什麼用?就是沒用又聽話啊!!牠功在黨國,牠為黨犧牲奉獻不值這價嗎?懂不懂什麼叫做千金買馬骨,不這樣誰會繼續為黨犧牲奉獻.....2025-11-04 11:41:39
24玩半套??從30年前政黨輪替f之後,這不就是常態了嗎??民進黨執政團隊施政永遠都是管殺不管埋,支票開出去,政策施行從來不管後面問題,反正對他們而言繼續綠營執政,做的爛也沒人在乎,推脫拉三字箴言天下無敵,就主打一個核心態度:誰在乎誰買單,反正我不在乎!2025-11-04 08:49:47
25就某種說法來說她的邏輯也沒錯!吳牠也是憑實力舔到這機會的,你就說這是不是實力唄....2025-11-05 09:48:57
26還是很多人會這樣說:行經斑馬線為什麼不停讓?還會有人說:三寶會講時相專屬,3秒都不願意等,30秒會等這種鬼話了....2025-11-06 09:17:34
27我承認我有病,竟然明知這玩意是傻X,還點去看這玩意的相關影片...2025-11-07 10: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