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連署造假,連人數也造假,國冥黨有夠了然 | 2025-04-26 20:29:19 |
| 2 |  | 在文革時期中國的宮廟和神尊早就被破壞殆盡了,無神論國家哪裡來的信仰??只是個幌子搞真統戰 | 2025-05-11 20:14:06 |
| 3 |  | 白藍就是白藍,自己修法自己犯法被法辦還在洗地,算是自作孽?還是現世報? | 2025-05-10 19:21:49 |
| 4 |  | 敵國到底是要交流什麼?是與虎謀皮嗎? | 2025-05-15 16:56:37 |
| 5 |  | 白藍造謠抹黑的日常 | 2025-05-20 16:54:35 |
| 6 |  | @@涼介-Rx7
高雄國賓是危老都更,精華城是自拆自建不是危老都更喔! | 2025-05-20 16:48:06 |
| 7 |  | @xandertsao8497
就是白藍樂色故意造謠抹黑的 | 2025-05-20 16:59:27 |
| 8 |  | @@DD-x8d
雜草施肥了嗎? | 2025-05-20 16:49:34 |
| 9 |  | 白藍最會自導自演了,趕快報警嚴辦,一個也不要放過! | 2025-05-23 19:38:57 |
| 10 |  | 惡劣的是白賊柯貪卻要底層的人背黑鍋 | 2025-05-22 18:57:02 |
| 11 |  | 是你眼睛有問題喔! | 2025-05-22 18:58:37 |
| 12 |  | @@朝秦-x6s
之前就有雜草示範過!不良示範不可學喔! | 2025-05-22 18:52:29 |
| 13 |  | @@朝秦-x6s
白藍就是了然 | 2025-05-22 18:59:56 |
| 14 |  | 這個歪嘴楷真的一張嘴就是在造謠 | 2025-05-22 18:11:28 |
| 15 |  | 犯罪就是犯罪,還在操作白命貴!
白藍早就聯手同流合污了,配合共在癱瘓台灣 | 2025-05-25 21:43:31 |
| 16 |  | @@蔡硬問
@蔡硬問
這些不就跟白藍地方黑惡勢力關係匪淺嗎? | 2025-05-28 08:24:36 |
| 17 |  | 白藍就是空空 | 2025-05-28 06:21:37 |
| 18 |  | 老天爺現在就是在懲罰白賊柯 | 2025-05-28 02:58:52 |
| 19 |  | 犯罪就是犯罪是演什麼?犯罪被法辦天經地義 | 2025-05-28 03:02:25 |
| 20 |  | 柯政猛於貪 | 2025-05-28 03:16:38 |
| 21 |  | 串證滅證啊! | 2025-05-28 02:44:58 |
| 22 |  | @@fukurouowl8430
加油努力啊!先從倒閣做起吧! | 2025-05-28 06:19:03 |
| 23 |  | 還好幾個弊案等著白賊柯喔! | 2025-05-28 03:06:02 |
| 24 |  | @@天王寺名里
對一堆雜草不用太認真,複製貼上就可以了 | 2025-05-28 03:07:47 |
| 25 |  | 白藍同流合污當然髒啊! | 2025-05-28 03:14:13 |
| 26 |  | 白賊柯是忠良??你要不要去看眼科?白賊柯就是禍國殃民的樂色 | 2025-05-28 02:57:26 |
| 27 |  | 可悲是你 | 2025-05-28 03:17:18 |
| 28 |  | @@蔡硬問
這些不就跟白藍地方黑惡勢力關係匪淺嗎? | 2025-05-28 08:21:39 |
| 29 |  | @@peytonho1022
雜草是路邊亂長的 | 2025-05-28 02:40:31 |
| 30 |  | 在那裡胡說八道
圖利就是貪污治罪條例一種態樣 | 2025-05-30 07:19:59 |
| 31 |  | @@yuhwachen8008
與白賊柯圖利財團有一樣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宣布,第六輪公費疫苗將全面施打高端,並於23日起開打,不過高端取得EUA(緊急使用授權),不少人認為政府圖利高端,不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李秉穎卻表示,圖利廠商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疫苗問世後,經濟繁榮獲利的都是國人,認為不該空泛、浮濫使用「圖利廠商」一詞,應該更加謹慎。
李秉穎今(12)日接受周玉蔻主持的《新聞放鞭炮》指出,看到高端即將開打,「是樂見其成」,直言眼下最主要是幫助國產、推動疫苗,所以一直在監督、要求政府單位配合支援國產疫苗,認為這本就是政府該做的事,並舉美國前總統川普為例,當初川普助美國國產疫苗一力,一下就投入幾億美元,相較之下,台灣的國產疫苗比較沒受到政府支持。
李秉穎說,台灣的疫苗產業真的是「苦哈哈」,研發若失敗恐面臨倒閉,不僅股票跌停,可能整個醫療產要關閉的窘境,因此國產疫苗是很重要的事。很多人會說政府在圖利廠商,「但圖利廠商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很多重大企業都享有減免稅賦,這與圖利廠商的意思一樣。
李秉穎接著說,「我們當然要圖利台灣自己的廠商」,進口貨物有進口稅的舉動,也是圖利台灣廠商的一種,扶植國內企業、廠商,「這是所有政府都該做的事。」最後李秉穎也補充說,圖利廠商牽涉到全國人民的利益而已,疫苗問世後,經濟繁榮獲利的都是國人,認為不該空泛、浮濫使用「圖利廠商」一詞時,應該更加謹慎。 | 2025-05-30 10:06:24 |
| 32 |  | 白藍黨果然是犯罪集團,什麼都在造謠造假 | 2025-06-16 22:50:50 |
| 33 |  | @@小戴-h6s
白藍趕快去申請勘驗啊! | 2025-06-17 01:02:17 |
| 34 |  | @@小戴-h6s
白藍教徒就是白藍教徒
當時就有說明了
許芳瑜表示,現在不是勘驗時間,還未准許勘驗及範圍,不應在今天聲請勘驗階段,就下結論指摘不正訊問及當庭播放;檢察官姜長志則說,今天不是律師個人舞台秀,檢辯雙方應努力說服法官。
公訴檢察官表示,偵辦檢察官沒有不正訊問,其中彭振聲部分,檢方有必要告知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規定,被告自白有給予減刑或是免刑的可能,彭振聲沒覺得遭不正訊問,但柯文哲卻幫彭振聲說遭不正訊問,而且柯文哲現在主張彭振聲被不正訊問,等於是剝奪彭振聲減刑的機會。 | 2025-06-17 02:16:19 |
| 35 |  | @@小戴-h6s
白藍教徒
公開好讓其他共犯可以公開串證嗎?
勘驗有勘驗的流程與範圍,就是要照程序走,白藍犯罪集團把犯罪當日常? | 2025-06-17 02:24:47 |
| 36 |  | @@選擇做對的事
偽造文書囉! | 2025-06-16 22:53:17 |
| 37 |  | 檢察官依法偵辦,並沒有問題比起以前偵辦犯人來比太過客氣了,國冥黨戒嚴年代像是指縫插針,灌水,背劍,藤條抽腳底,電擊棒電擊生殖器等....樣樣都來
白賊黨這是在施壓干預個案嗎?
有沒有藉勢藉端圖利白賊柯在司法上獲得利益嗎? | 2025-06-18 20:23:18 |
| 38 |  | 應該高喊我有愛茲病比較有效 | 2025-06-25 20:31:45 |
| 39 |  | @@FZTNB
提告了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 2025-06-28 21:00:12 |
| 40 |  | 會不會是白賊柯黨羽做的呢?? | 2025-07-01 17:43:43 |
| 41 |  | 白沙屯拱天宮第六十六首籤詩
《籤詩》:
陰謀詭計日益精 神目如電雷霆驚
人有千算天一算 自作自受最分明 | 2025-07-01 14:59:35 |
| 42 |  | 貪污就是白賊柯犯罪集團 | 2025-07-01 17:51:46 |
| 43 |  | 犯罪就該法辦是正義也是職責 | 2025-07-01 17:50:30 |
| 44 |  | 白沙屯拱天宮第六十六首籤詩
《籤詩》:
陰謀詭計日益精,神目如電雷霆驚
人有千算天一算,自作自受最分明 | 2025-07-01 15:06:28 |
| 45 |  | 就是腳尾昌,承家億這種咖讓司法倒退 | 2025-07-01 12:59:21 |
| 46 |  | 艾西寺白藍教白命貴信徒!真是了然! | 2025-07-05 10:02:11 |
| 47 |  | 只要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都可以申請羈押,況且還有白賊黨羽共犯還沒落網喔! | 2025-07-05 10:14:11 |
| 48 |  | 這不就是白藍教幹過的事 | 2025-07-05 10:04:25 |
| 49 |  | 艾西寺白藍教白命貴信徒! | 2025-07-05 10:00:52 |
| 50 |  | 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都可申請羈押,更何況還有白賊共犯還沒落網! | 2025-07-05 09:46:51 |
| 51 |  | 好喔!你趕快去洗洗睡! | 2025-07-05 14:36:47 |
| 52 |  | 共白藍尿性就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 2025-07-26 11:25:13 |
| 53 |  | 法律規定的集會遊行禁制區,非法集會遊行 | 2025-08-31 22:49:18 |
| 54 |  | 沒有打著萊爾傅名義,你們讓萊爾傅無法造神 | 2025-09-28 17:34:13 |
| 55 |  | 白藍共都是一丘之貉 | 2025-09-29 07:07:13 |
| 56 |  | 那個亂按警報的人,和阻擋救災機具進入的人,應該用刑法第182條為「妨害救災罪」法辦。
該條文規定,在火災、水災、風災、震災、爆炸或其他相類災害發生時,隱匿或損壞防禦器械,或以其他方法妨害救災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2025-09-30 19:17:59 |
| 57 |  | 白藍共就是冷血草菅人命集團! | 2025-10-01 17:10:13 |
| 58 |  | 武統言論者應以殘害人群懲治條例法辦 | 2025-10-07 15:08:09 |
| 59 |  | 萊爾傅集團就是病毒,危害台灣 | 2025-10-27 16:26:14 |
| 60 |  | 紅統本性終於露出來了 | 2025-10-28 02:30:04 |
| 61 |  | 建議對於有武統言論者應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嚴辦
第 1 條
為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羣罪,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之團體,而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殘害人羣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殺害團體之分子者。
二、使該團體之分子遭受身體上或精神上之嚴重傷害者。
三、以某種生活狀況加於該團體,足以使其全部或一部在形體上歸於消滅者。
四、以強制方法妨害團體分子之生育者。
五、誘掠兒童脫離其所屬之團體者。
六、用其他陰謀方法破壞其團體,足以使其消滅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 條
公然煽動他人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4 條
犯前二條之罪者,不論其犯罪係在平時或戰時,均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5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不論具有何種身分,一律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6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其第一審由高等法院或分院管轄之。
第 7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 2025-10-31 03:46:22 |
| 62 |  | 建議對於有武統言論者應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嚴辦,判刑入獄以儆效
第 1 條
為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羣罪,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之團體,而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殘害人羣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殺害團體之分子者。
二、使該團體之分子遭受身體上或精神上之嚴重傷害者。
三、以某種生活狀況加於該團體,足以使其全部或一部在形體上歸於消滅者。
四、以強制方法妨害團體分子之生育者。
五、誘掠兒童脫離其所屬之團體者。
六、用其他陰謀方法破壞其團體,足以使其消滅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 條
公然煽動他人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4 條
犯前二條之罪者,不論其犯罪係在平時或戰時,均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5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不論具有何種身分,一律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6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其第一審由高等法院或分院管轄之。
第 7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 2025-10-31 11:07:42 |
| 63 |  | 建議對於有武統言論者應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嚴辦
第 1 條
為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羣罪,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之團體,而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殘害人羣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殺害團體之分子者。
二、使該團體之分子遭受身體上或精神上之嚴重傷害者。
三、以某種生活狀況加於該團體,足以使其全部或一部在形體上歸於消滅者。
四、以強制方法妨害團體分子之生育者。
五、誘掠兒童脫離其所屬之團體者。
六、用其他陰謀方法破壞其團體,足以使其消滅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 條
公然煽動他人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4 條
犯前二條之罪者,不論其犯罪係在平時或戰時,均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5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不論具有何種身分,一律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6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其第一審由高等法院或分院管轄之。
第 7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 2025-10-30 16:31:59 |
| 64 |  | 建議對於有武統言論者應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嚴辦
第 1 條
為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羣罪,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之團體,而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殘害人羣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殺害團體之分子者。
二、使該團體之分子遭受身體上或精神上之嚴重傷害者。
三、以某種生活狀況加於該團體,足以使其全部或一部在形體上歸於消滅者。
四、以強制方法妨害團體分子之生育者。
五、誘掠兒童脫離其所屬之團體者。
六、用其他陰謀方法破壞其團體,足以使其消滅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 條
公然煽動他人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4 條
犯前二條之罪者,不論其犯罪係在平時或戰時,均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5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不論具有何種身分,一律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第 6 條
犯本條例之罪者,其第一審由高等法院或分院管轄之。
第 7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 2025-10-30 16:35:18 |
| 65 |  | 爽到升天 | 2025-11-03 12:28:13 |
| 66 |  | 建議以外患罪嚴辦
中華民國《刑法》第103 條是關於「通謀開戰端罪」的條文,其主要內容是: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條文重點:
行為::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
意圖:: 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開戰端。
刑罰::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未遂犯與預備犯:
未遂犯:: 處罰。
預備或陰謀犯::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要件:
只要行為人在主觀上意圖使外國與中華民國開戰,並客觀上有通謀行為,就會構成此罪,不須該國已實際開戰。 | 2025-11-04 20:02:16 |
| 67 |  | 地方黑惡勢力故意鬧事勒索? | 2025-11-12 14:43:41 |
| 68 |  | 當年國民苠和馬英韭將人權2公約整部入法在我國法律中,限縮了很多法律要實施鞭刑很難 | 2025-11-12 14:50:06 |
| 69 |  | 當年國民苠和馬英韭將人權2公約整部入法在我國法律中,限縮了很多法律要實施鞭刑很難 | 2025-11-12 14:48:05 |
| 70 |  | 白藍雜草就是空空如也 | 2025-11-12 22:58:05 |
| 71 |  | 狗仔昌狗仔芯一丘之貉 | 2025-11-12 22:21:33 |
| 72 |  | 白藍共灌腸胡亂牽拖3好+1好 | 2025-11-13 10:4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