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勝 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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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森新聞 CH51 3 影片有留言,共 3 則與回應 0 則
  2. TVBS NEWS 2 影片有留言,共 2 則與回應 1 則
  3. 華視新聞 CH52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4. 台視新聞 TTV NEWS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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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泛藍 有 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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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常同意2025-05-12 23:15:37
2機掰啦。這蓄意殺人吧。有人骨折了,還無大礙?這記者也很擊敗。2025-05-18 23:02:14
3請教法律問題。假如地是我的,我不租給你們了? 你不搬遷,我能提出怎樣的訴訟?2025-05-24 20:31:20
4破麻。2025-10-31 00:40:41
5記者說沒解決問題? 我倒覺得至少解決一半問題了。就比誰錢多罷了。2025-11-07 01:16:26
6我建議直接打警察督察室反應,警察不受理。2025-11-09 15:28:00
7警察吃案明顯,我進過警局詢問我自身的案件,員警跟我說過,沒有備案這種說法,當被人提告了,警察受理就會通知或拘提到案。沒有什麼備案這種事。就提告或不提告而已,所以這件事上的警察說法,只是想要呼嚨你不要提告。你只要找「律法」提告,不管最終法院怎麼判,警察在這報警當下、都必須受理、通知屁孩們到案說明。2025-11-09 15:19:39
8沒腦袋的人真可悲。2025-11-12 12: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