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還是該做些更實際的事!阿北的這一案,已經很明顯是政治迫害了~~ | 2025-05-28 22:33:52 |
| 2 |  | 在此案中,已經確定有檢察官濫用職權甚至可能瀆職了~~ | 2025-07-22 15:27:27 |
| 3 |  | 這幾個法官跟檢察官,當年受訓的時候,學到的是這樣的"專業 "嗎~~? | 2025-07-24 16:18:44 |
| 4 |  | 從這個案件已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中華民國的整個司法制度,存在著很多的漏洞,檢方與被告完全不對等,被告能不能有公平的審判,決定權完全在檢方!證人在接受檢方訊問時不能由律師陪同,被告接受檢方訊問時,錄影是否全程錄影也可以由檢方操作,此案中檢方對於羈押或交保的多次抗告,一審在判決時還考慮審級制度?(這一句比較複雜,但看的懂的就懂了),應該還有我沒講出來的,就留給其他網友補充.😌 | 2025-08-15 13:11:01 |
| 5 |  | 黃士修如果在北部或是台中選,只要同選區內國民黨與民眾黨沒推候選人,他當選機率我認為蠻高的. | 2025-08-15 15:42:02 |
| 6 |  | 以這個案子看,很明顯的不適任~~ | 2025-09-11 15:28:09 |
| 7 |  | 一分十幾秒,在國昌主席左後方的那一個? | 2025-09-11 15:22:15 |
| 8 |  | 正常的法律從業人員怎麼可能講這種話!這些檢察官已經很明顯的不適任~~ | 2025-09-11 15:25:18 |
| 9 |  | 目前在野黨能做的,除了把每一個不公不義的大事,完整的講給社會大眾知道之外,最實際的作為,就是"審預算"了!🤔 | 2025-11-03 23:2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