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Gemini整理
這份逐字稿紀錄了立法院針對數項法案(主要是「光電三法」相關的《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修正,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的表決後發言與三讀討論。以下為您整理的摘要:
會議摘要
會議主題: 立法院院會討論事項(涉及光電監管、財劃法修正等)。 主要爭點: 綠能(光電)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平衡、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行政機關的信任度。
各委員發言重點整理
1. 針對「光電三法」與環境保護(《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修正)
贊成修法方(主張加強監管):
黃國昌(民眾黨):
批評民進黨政府過去幾年光電開發「免環評」政策,導致山坡地被濫挖、景觀破壞。
認為行政機關(內政部、經濟部等)雖蓋章核准,但結果是破壞環境,人民已無法信任行政機關的把關。
強調修法禁止在地質敏感區開發光電雖是「亡羊補牢」,但必須設下底線,回應環保團體(如馬頭山自救會等)的訴求。
謝龍介(國民黨):
痛批光電政策導致「官商勾結」,破壞台灣山水景色(母親大地)。
指出風景區、水庫、山坡地到處是光電板,影響觀光與生態。
質疑光電價格過高(一度5元 vs 全球平均1.5元),認為若由台電主導可降低成本與通膨壓力。
張啟楷(民眾黨):
列舉具體受害景區(雲嘉南、北門、屏東落山風、墾丁沿線),指出光電板破壞景觀及生態(如黑面琵鷺、黑腹燕鷗減少)。
提到光電板帶來的安全隱憂(如彰濱工業區火災、颱風吹飛光電板)。
說明修法重點:13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禁止設置地面/水上型光電;例外情況需經環評且面積限1公頃以下;自用屋頂型(100平方公尺以下)則開放。
反對修法方(主張綠能發展與行政彈性):
陳培瑜(民進黨):
遺憾修法通過,認為在野黨散播恐懼阻礙綠能發展。
強調環境部今年已修正環評標準,敏感區位皆已納入規範,不需要在母法中僵硬規定。
指出企業(如台積電)有RE100綠電需求,修法將阻礙國家能源韌性。
擔憂修法限制了「防災型微電網」的設置,特別是山區部落在風災時恐成電力孤島,因為新法限制了地面型光電的設置。
鍾佳濱(民進黨):
認為《發展觀光條例》旨在管理「遊憩行為」(如遊客總量),而非土地開發行為。
主張光電監管應回歸《環境影響評估法》,而非在觀光條例中疊床架屋。
批評在野黨是「看電視新聞修法」,看到哪裡有問題就修哪個法,搞錯法律適用對象。
2. 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
黃國昌(民眾黨):
宣稱修法是將中央亂砍的補助款「救回來」,落實地方自治。
指控中央將統籌分配款與一般性補助款大幅刪減(如捷運建設、教育預算、治水清淤等),造成地方市政困難。
修法明定: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去年,計畫型補助款不得低於過去10年水準。
鍾佳濱(民進黨):
警告修法將造成惡果,中央將無法靈活調度財源去支持財政較弱勢的縣市(如台東)。
比喻修法如同「老師打分數還要跟學生商量」,中央對地方的計畫型補助考核將失去功能,破壞財政紀律。
會議結論與後續
表決結果: 相關法案(光電相關限制、財劃法修正)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
後續議程: 接續討論國民黨團提案,要求行政院長針對「三接工程(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備案進行專案報告。
簡單總結
本次會議中,在野黨(國、眾)聯手通過修法,嚴格限制在地質敏感區與風景區設置光電設施,並修改財劃法以保障地方補助款額度。執政黨(民進黨)委員則強烈反對,認為光電修法會阻礙綠能轉型與防災電網建設,財劃法修法將破壞財政紀律與資源分配彈性 | 2025-11-14 21:5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