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  | 這不是瀆職啥是瀆職!
瀆職罪的構成要件通常包括:公務員身分、利用職務機會、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圖利或不正當利益等客觀行為,以及主觀上具有圖利、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法意圖。 簡而言之,必須是具備公務員身分的行為人,在執行職務時,故意違背法令,並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取不法利益。
客觀構成要件
公務員身分: 行為人必須是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機關,並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利用職務機會: 行為必須是基於其公務員的職務而發生。
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 行為必須是違反職務上應盡的義務,或逾越其權限範圍的行為。
圖利或不正當利益: 行為必須導致公務員自己或他人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例如:
圖利罪:: 利用職務機會,故意為自己或他人獲取不法利益。
收賄罪:: 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作為執行或不執行職務的交換條件。
洩密罪:: 洩漏因職務而知悉應秘密的資訊。
濫權追訴處罰罪:: 濫用職權逮捕、羈押、或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等。
主觀構成要件
故意或不法意圖:: 行為人必須是明知其行為違法並會造成損害,但仍然故意為之。 疏失或過失,若無圖利之意圖,通常不構成瀆職罪。
犯意認定:: 主觀上的犯意判斷,往往是案件的關鍵爭點。
注意事項
損害的發生: 許多瀆職罪的成立,還要求必須損害國家或人民的利益。
行政疏失與刑事責任: 單純的行政疏失,若沒有達到刑事責任的程度,通常不會構成瀆職罪。
法條競合: 公務員可能同時觸犯瀆職罪和其他罪名,例如刑法背信罪,此時需依法律規定處理法條競合的關係。 | 2025-10-22 21:2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