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他媽叫驚喜 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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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it King比特王出任務 6 影片有留言,共 6 則與回應 0 則
  2. 邏輯思考 x 有一說一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3. 街頭麥克風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4. 不禮貌鄉民團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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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泛白 有 9 則留言
  2. 泛藍 有 6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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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不及了!可以快一點嗎?2025-05-06 23:49:01
2死老人!2025-05-15 10:18:18
3還部長勒,笑死!2025-06-16 12:11:47
4海洋生物也是要陽光好嗎? 書是唸去哪裡了?2025-07-08 07:32:25
5阿北加油!2025-07-11 17:55:05
6密件能不能公開還要想那麼久喔! 是肚子餓聽成蜜餞嗎?2025-07-16 18:11:46
7難怪喔!看到留言真相大白!2025-07-29 07:05:16
8有一說一,謝謝!2025-08-11 19:42:34
9這不是瀆職啥是瀆職! 瀆職罪的構成要件通常包括:公務員身分、利用職務機會、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圖利或不正當利益等客觀行為,以及主觀上具有圖利、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法意圖。 簡而言之,必須是具備公務員身分的行為人,在執行職務時,故意違背法令,並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獲取不法利益。 客觀構成要件 公務員身分: 行為人必須是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機關,並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利用職務機會: 行為必須是基於其公務員的職務而發生。 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 行為必須是違反職務上應盡的義務,或逾越其權限範圍的行為。 圖利或不正當利益: 行為必須導致公務員自己或他人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例如: 圖利罪:: 利用職務機會,故意為自己或他人獲取不法利益。 收賄罪:: 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作為執行或不執行職務的交換條件。 洩密罪:: 洩漏因職務而知悉應秘密的資訊。 濫權追訴處罰罪:: 濫用職權逮捕、羈押、或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等。 主觀構成要件 故意或不法意圖:: 行為人必須是明知其行為違法並會造成損害,但仍然故意為之。 疏失或過失,若無圖利之意圖,通常不構成瀆職罪。 犯意認定:: 主觀上的犯意判斷,往往是案件的關鍵爭點。 注意事項 損害的發生: 許多瀆職罪的成立,還要求必須損害國家或人民的利益。 行政疏失與刑事責任: 單純的行政疏失,若沒有達到刑事責任的程度,通常不會構成瀆職罪。 法條競合: 公務員可能同時觸犯瀆職罪和其他罪名,例如刑法背信罪,此時需依法律規定處理法條競合的關係。2025-10-22 21: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