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記者怎麼不問他太太 五年前撞人是真的嗎 原因是什麼 ?看是避重就輕還是睜眼說瞎話 | 2025-05-21 00:48:31 |
| 2 |  | 5:02 答案 | 2025-05-20 15:53:30 |
| 3 |  | 不問自取視為賊 可以直接送警局 偷竊乃公訴罪 何況是勸不聽的 | 2025-05-21 23:02:05 |
| 4 |  | 其實有許多狀況是不適合駕駛照的條件
路怒症
酒駕前科 毒駕前科
高齡駕駛
癲癇患者
色盲
.........
這些都是公共危險的不安因素
需要多少的犧牲 才能喚醒司法重視? | 2025-05-21 20:44:23 |
| 5 |  | 人已走 列罪名有屁用 難不成叫家屬來担?他們能賠完受害者家屬的款項就不錯了 🙄 | 2025-06-06 09:18:14 |
| 6 |  | 笨!不會學政府的做法 沒法解決事情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誰鬧場就驅逐誰不就好了 浪費其它人的時間 | 2025-06-08 10:54:49 |
| 7 |  | 所以確唸法是啥?還是蛤? | 2025-06-30 06:57:28 |
| 8 |  | 台灣最剌激的城市.....叫他來台中試試......敢亂講話分分鐘吃花生.....😅 | 2025-07-02 23:12:57 |
| 9 |  | 我只想跟那位歌手說
人礦你自已當
國家器官保鮮器 這殊榮你自已享
我只想平凡的活著 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資訊言論存在自由的國度 才是我的家
雖然人不多 雖然實力不詳 但我們能選擇自已的領導 能羆免不適的官員
光這自由度 就高你們好幾個階
所以還是各過各的就好 別再妄想越界!! | 2025-10-17 03:46:14 |
| 10 |  | 他們的口袋等不瞭..... | 2025-10-29 00:03:22 |
| 11 |  | 警察總是大動作抓補 往往被法官的一個輕易的裁決否定 所以 究竟是收錢辦事還是真的律法無 能?台灣成為犯罪天堂就是在最後一關前功盡棄 | 2025-11-08 21:40:08 |
| 12 |  | 問個題外話.......前里長黑白照是拿靈堂照嗎? | 2025-11-11 09:1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