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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法院掩護詐騙集團的手法百百種, 併案審理的手法就是其一。以億圓富總裁周瑞慶為例,他以假名陳子龍名義全台招遙撞騙,廣設空殼公司吸金, 騙得四十餘億元,被新北地檢署起訴銀行法和詐欺偵辦(當時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能頂住壓力或關說,起訴詐欺,實屬不易)。之後周瑞慶卻因其他案件被高雄地檢署併案審理,只起訴銀行法,詐欺的罪名不見了,一票被害人從此變成投資人, 求償無門。當時的高雄地檢署辦詐騙案,就是只起訴銀行法,不起訴詐欺,幫詐騙集團消滅被害人。檢察長周章欽隨後調升北檢檢察長,不禁令人懷疑是否因配合消滅被害人有功。 | 2025-11-08 15:3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