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 真是噁心啊!!一邊欺騙中國人,說拿了中國的居住證;被人砍了台灣身分,才坦白說他根本不想拿中國的居住證,更別說直接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當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 2025-06-10 23:22:32 |
| 2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滅中華民國,身為一個中華民國人不反共,配當人嗎? | 2025-07-21 21:28:24 |
| 3 |  | 無恥館長!!賴清德是他送上去的?是記憶錯亂,還是神經錯亂? | 2025-07-21 21:26:55 |
| 4 |  | 這里長真是天才,現在路燈壞、雜草高,打電話1999就能處理,發什麼狗屁公文? | 2025-10-28 18:46:23 |
| 5 |  | 事情哪有是姦情說的那麼簡單。
全世界,那怕是極權專制國家的中國,因疾病犯的罪,都不算違法。
精神疾病也是一種疾病,但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精神疾病,程度的差別、種類的不同、有沒有發作,都是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就算有精神疾病,你也不能在人家還沒發作、還沒有攻擊性、還沒有違法之前,就把人家關起來。
現在最大的問題,也是政府要做的事,就是當精神疾病違法時,雖然有病,不算違法,
但政府應該要有些機構、地方去收容這些因精神疾病違法的【病患】,直到醫生判定他們病好了,不會再犯,才能放他們出來。
所以,這些精神病的病人,如果犯罪,雖然不用關監獄,但要關在精神病院,關多久的標準,不在刑期,而是在病好了沒。
但目前法律沒有這樣的制度,讓這些精神病患犯了罪,只能釋放,不能治療。
所以,立法院要先修法,政府要編預算,成立這些機構,來收容這些精神病患。 | 2025-11-02 13: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