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ceMayer0718 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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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視新聞網 Formosa TV News network 5 影片有留言,共 5 則與回應 0 則
  2. 東森新聞 CH51 3 影片有留言,共 3 則與回應 0 則
  3. TVBS NEWS 2 影片有留言,共 2 則與回應 0 則
  4. 自由追新聞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5. 三立新聞網SETN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6.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1 影片有留言,共 1 則與回應 0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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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泛綠 有 8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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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不食肉糜?」(X) 「何不麥當當?」(O)(O)(O) 還是她其實要人直接吞食材.... ˊ皿ˋ 或是要台灣麥當勞吞下那個伙食費預算 供好供滿?2025-05-22 05:41:48
2奧義: 半月斬 ↓↙←+BorD2025-05-22 05:20:37
3高齡造成的判斷、反應、操作能力下降是客觀條件因素 但最大的問題還是相關的交通法規罰則部分,輕到像是鼓勵犯規 更不要說那個故意還是過失的部分....蠢爛 誒不是,今天一個會移動的,頗有重量的物體,撞擊時所造成的衝擊力,要是發生事故,致死致傷很容易預見對吧? 甚至說就算是時速10公里以下好了,光撞倒人輾過去,非死即傷也是可以料想到的吧? 結果一個主觀行為上什麼啊就有踩煞車還是煞不住啦...或是就有想要踩煞車但是踩歪踩到加速啦...腳踏墊還是拖鞋卡到煞車陰了啦... 好 基本上通通過失 因為行為人並沒有要殺人 沒有要傷人 這就很怪,假設今天有人拿一把不短的壽司刀,不管身處哪個場所,在那邊甩來甩去結果真的砍到人了 然後行為人說我也是不得已,我待會要上班,剛剛洗刀子但忘了弄乾,不想待會被罵所以只好拿出來甩... 阿只是講出來說不是故意....有人會信? 還是人人有功練,人生在世難免被撞,一切合情合理, 然後還有個大數據顯示被撞個一兩次都不會死都不會受傷,如果不幸發生了,那就是剛好遇到傳說中的沒有下一次。 常常說甚麼亂世用重典,那麼想必廢物部對於每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設定的KPI應該是突破天際的高,還遠遠不夠多 (或是說剛好沒死到親朋好友? 那只能祝早日中獎,希望牠們的人走在路上多滑點手機嘿!) 但想要讓法規對所有駕駛人產生極高的嚇阻作用進而約束駕駛行為,不把這個故意過失的判定就交通事故調整一下,應該還是沒人會怕。 酒駕當然是,毒駕可以是,超速更不在話下, 因為高速行駛的車輛就是這麼致命,管你這台車上有多少A柱來相助。2025-05-24 00:43:02
4這後面的「領導」真的是... 牆都翻了 還能搞出這齣 算了 畢竟是支2025-05-23 08:03:51
5台中三萬叫做高薪啊... 那真的所謂的勞動檢查看來很有操作空間 誒... 算了 台中 ㄎㄎ2025-06-08 13:30:18
6有女聲 莫非有公主?!2025-06-07 18:54:50
7勞改嚕~2025-06-08 05:22:16
8雖然台中真的很難跟颱風有關係 但變成威尼斯是蠻扯的 誒...也不失是一個好好檢視的機會2025-07-07 08:04:40
9一萬塊就收買了 整個就是賤爛2025-07-27 14:28:22
10確實是跪了2025-10-07 13:06:22
11簽一紙隨時都可被當歷史文件對待的協議 跟抱著一個有沒有還不是自己說得算的九二共識 認真?2025-10-28 09:20:28
12剝要剝重點 像是_____2025-11-07 14:36:04
13ㄜ..... 不說英文表達一下先嗎= =a?2025-11-15 01:46:03
14不行啊 應該要有警告聲說 不能按! 不能按! 這樣才有提醒效果啊啊?? 對 女也 而言2025-11-14 10:09:20